| 驻波兰使馆领事部提醒我公民增强安全意识 谨防假警察欺诈 |
| 2004/12/07 |
| 近来,我公民在华沙街头遭遇假警察欺诈,被其强行检查证件、翻包及搜身事件屡有发生,部分受害者不仅遭到莫须有的侮辱,而且还损失数目不小的现金。 据受害人告,假警察作案手段非常相近,一般为三人合伙作案,一人先以持图问路,或请帮助照相,或求兑换货币等为由,用英文上前与你答讪,当你与其对话时,立即出现两名假警察,先出示“警察证”,自称是便衣警察执行公务,以查毒品交易、假钞交易等为由,要求检查你的证件,之后进行人身和物品的全面检查,重点是手包和钱包,甚至搜身。搜查完毕便和颜悦色地与你交谈数语,然后与你挥手告别。当你回到宿舍后发现包内钱款已受损失,报案为时已晚。据华沙警察当局称:近期已多次接到类似案情的报案,假警察作案的对象主要是临时来波的外国游客或出差人员,尤其对中国人或亚洲人最感兴趣。 鉴于上述,提醒我来波公民注意以下几点: 1、增强个人安全和财物保护意识,在波出行上街,不能麻痹大意; 2、遇陌生人上前搭话,尽量避开或婉拒; 3、遇警察执行公务检查证件,须认真查看其警察证及警察徽章,一般一起出示,必要时用笔记下其警号,姓名及警车号,如其不出示可拒绝检查; 4、波兰警察无权在街上对无辜行人进行财物、特别是钱款的检查,更不得搜身。若警方坚持,可要求去使馆或警察局接受检查; 5、遇假警察或警察粗暴行为,要保持冷静,沉着应对,并尽快向附近警察局报案,同时立即通报我使馆。 为了维护自身和家人安全,请来波中国公民和旅波华人华侨注意下列事项: 1、了解并遵守波兰法律法规,尊重当地风俗习惯,随身携带相应身份证件; 2、行人和驾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; 3、在公共场所不突出自己,不露财显富; 4、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,也不要在住宅、仓库存放大量现金; 5、不要在黑暗处打车,不要在私家车内显眼处存放皮包或贵重物品。离车时,务必锁好车门; 6、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,如敲门者是警察,应打电话向警察局确认或报告后再开门; 7、护照、钱包、文件不要同时放在一处,重要证件需做好复印件,另外保存。 驻波兰使馆领事部 2004年12月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