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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胞们:
根据国内要求,我馆领事部启用设在驻德国使馆的因私护照制作中心,停发92版护照,启用97版因私护照。97版护照采用了当今世界上较先进的照片扫描打印技术,大大提高了防伪性能。做法如下:
1、我领事部按规定审核受理因私护照申请材料后,将进行数据录入,并将相关材料电邮制作中心;该中心按规定对我馆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后制作护照,并将制好的护照通过快递公司送回我馆;我馆收到护照后,按程序作后期技术处理后即可发给当事人。预计历时约五个星期左右,新照收费上调至55美元(折合当地货币计算)。
2、换照期间,当事人需要使用尚未到期的旧照时,我馆将核验后的原照发还本人。领取新照时须出示旧照由我剪角注销。97版护照加注仍由我馆自行办理,取消延期和加页的做法,护照延期可提前到护照有效期截止前一年办理。
3、对申请偕行儿童加注或近照加注的,可为新生儿单独颁发护照或为持照人换发新照,不做此项加注。
4、护照的换发、新发及补发等需本人到场与领事见面、谈话,非极特殊情况,不能例外。
5、护照用照片
A/申办97版因私护照需要提供一式三张近期(半年内)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光面相纸);
B/照片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,其它颜色不予受理;
C/照片要求人像清晰,层次丰富,神态自然。黑白照片、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;
D/原始相片人像尺寸要求:
半身证件照尺寸:48毫米x33毫米
头部宽度为21-24毫米
头部长度为28-33毫米
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驻波兰使馆领事部敬告
二OO四年八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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