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方便我馆领区华侨华人、波兰公民办理签证等证件业务,并根据我馆实际工作安排,现将领事接待时间调整如下:
每周一、五(下午)14:00——16:00
每周三(上午)9:30——11:30
2008年6月1日起执行。
驻革但斯克总领事馆
2008年5月19日